【首部及导言】
欢迎您(以下也称“用户”)使用艺狐在线钱包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
为使用本服务,您应当阅读并遵守《艺狐在线电子钱包使用规则》(以下称“本规则”)、《艺狐在线线上支付协议》、《艺狐在线服务规则》、《直播竞拍保证金支付协议》、《艺狐天天拍服务条款 》、《艺狐在线隐私条款》等相关协议及业务规则。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限制或免除责任的相应条款以及开通或使用某项服务的单独协议,并自行决定选择接受或不接受。限制或免除责任条款可能以加粗形式提示您注意。除非您已阅读并接受本规则所有条款,否则,您无权使用本服务。您对本服务的登录、查看、添加银行卡、支付等行为即视为您已阅读并同意受本规则的约束。如果您未满18周岁,则您必须在法定监护人的陪同下阅读本规则,并在法定监护人的指导下使用本服务。
一、 协议范围
本规则是您与北京艺狐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之间关于您使用本服务所涉相关事项的法律协议。本协议内容不受您所属国家或地区的排斥。不具备前述条件的,您应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务。
二、 相关定义解释
如无特别说明,下列术语在本规则中的含义为:
2.1 “艺狐在线”:全称“北京艺狐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协议中提及的应由甲方行使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由“艺狐在线”内部负责相应区域及业务范围的部门分别执行。
2.2 “艺狐在线网站”:指由“艺狐在线”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的域名为www.artfoxlive.com的网站。
2.3 “艺狐在线”天天拍:指由“艺狐在线”自主开发并运行于艺狐在线网站的延时拍卖系统。
2.4 “艺狐在线”网站用户:指所有在“艺狐在线”网站上注册成为“艺狐在线”会员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本协议中统称为“用户”,除另有说明,否则“用户”均指此含义。
2.5 艺狐在线电子钱包:由艺狐在线开发并运行于艺狐在线网站上的保证金余额管理账户,在您使用本服务时,本公司向您提供的唯一编号。
2.5 艺狐在线用户名:亦称“用户名”,是指用户完成注册后获取的与自设密码共同使用以登陆“艺狐在线”艺狐在线个人中心,使用“艺狐在线”买家服务的登陆账户名称,每一个艺狐在线用户名对应一个艺狐在线账户。用户应妥善保管用户名及密码信息,不得擅自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
2.6 艺狐在线规则:指标示在“艺狐在线”网站之上的,与商家经营有关的任何规范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卖家手册、卖家后台公告、卖家后台帮助中心等。
2.7 参拍保证金:指买家为办理网络参拍手续而缴纳的保证金,买家通过艺狐在线网络竞拍成交后如出现违约、拒绝支付情况时,艺狐在线有权扣除参拍保证金用于弥补违约行为对拍卖行及艺狐在线的损失。
三、 用户保证与承诺
3.1 保证严格遵守中国现行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及其他应该遵守的规范性文件,不通过艺狐在线钱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洗钱、套现、传销等任何违法活动或者其他有违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的行为。
3.2保证合法使用艺狐在线电子钱包,遵守所有与艺狐在线钱包服务有关的协议、规则和程序。未经艺狐在线事先书面授权,不使用任何非法手段擅自进入艺狐在线钱包的未公开系统。
3.3 保证不冒用、盗用或以其他未经授权方式使用他人资料进行注册或者冒用、盗用他人名义使用艺狐在线电子钱包服务。
3.4 保证通过艺狐在线电子钱包所产生行为不侵害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导致艺狐在线遭受任何第三方提起的索赔、诉讼或行政责任;保证若因自己的行为导致艺狐在线遭受任何第三方提起的索赔、诉讼或行政责任时自己将无条件先行承担相应责任并使艺狐在线免责。
四、 账户安全
您将对使用该账户及密码进行的一切操作及言论负完全的责任,您同意:
5.1 本公司通过您的用户名和密码识别您的指示,请您妥善保管您的用户名和密码,对于因密码泄露所致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您保证不向其他任何人泄露该账户及密码,亦不使用其他任何人的"电子钱包账户"及密码。
5.2 如您发现有他人冒用或盗用您的账户及密码或任何其他未经合法授权之情形时,应立即以有效方式通知本公司,要求本公司暂停相关服务。同时,您理解本公司对您的请求采取行动需要合理期限,在此之前,本公司对已执行的指令及(或)所导致的您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5.3 交易异常处理:您使用本服务时,可能由于银行本身系统问题、银行相关作业网络连线问题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本服务无法提供。您确保您所输入的您的资料无误,如果因资料错误造成本公司于上述异常状况发生时,无法及时通知您相关交易后续处理方式的,本公司不承担任何损害赔偿责任。
5.4 您同意,基于运行和交易安全的需要,本公司可以暂时停止提供或者限制本服务部分功能,或提供新的功能,在任何功能减少、增加或者变化时,只要您仍然使用本服务,表示您仍然同意本协议或者变更后的协议。
五、 "电子钱包服务"使用规则
为有效保障您使用本服务进行交易时的合法权益,您理解并同意接受以下规则:
5.1 一旦您使用本服务,您即授权本公司代理您在您及(或)您指定人符合指定条件或状态时,支付款项用于艺狐在线网站参拍保证金。
5.2 艺狐在线仅接收您在艺狐在线网通过用户名及密码登录并依照本服务预设流程所修改或确认的支付状态。艺狐在线电子钱包服务仅用于通过艺狐在线网站参与网络竞拍支付参拍保证金及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的中国大陆账户拍品货款使用,您在艺狐在线电子钱包内余额不可直接用于除本协议及艺狐在线网站所公示相关协议外的任何其他方式支付。在发生交易纠纷时,您遵从本服务交易平台日志为依据判断争议款项去向。
5.3 您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本协议内容、网页上出现的关于交易操作的提示或本公司发送到该手机的信息(短信或电话等)内容是您使用本服务的相关规则,您使用本服务即表示您同意接受本服务的相关规则。您了解并同意本公司单方修改服务的相关规则,而无须征得您的同意,服务规则应以您使用服务时的页面提示(或发送到该手机的短信或电话等)为准,您同意并遵照服务规则是您使用本服务的前提。
5.4 本公司会以电子邮件(或发送到该手机的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您交易支付情况,但本公司不保证您能够收到或者及时收到该邮件(或发送到该手机的短信或电话等),且不对此承担任何后果,因此,在交易过程中您应当及时登录到本网站查看和进行交易操作。因您没有及时查看和对支付交易状态进行修改或确认或未能提交相关申请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本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5.5 本服务支持实名注册激活,若因您未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而造成支付或退返无法完成或造成任何损失,本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5.6 本公司会将与您电子钱包账户相关的资金,独立于本公司营运资金之外,且不会将该资金用于非您指示的用途,但约束的交易及本条第(十四)项约定的除外。
5.7 本公司并非银行、第三方担保支付或其它金融机构,本服务也非金融业务,本协议项下的资金移转均通过银行来实现,你理解并同意您的资金于流转途中的合理时间。
5.8 您完全承担您使用本服务期间由本公司保管或代收或代付的款项的货币贬值风险及可能的孳息损失。
5.9 在您注册激活成为艺狐在线用户时,您授权本公司在艺狐在线网站(www.artfoxlive.com)或其它关联平台取得关于您使用本服务的相关资料,我们会保证相关信息安全。
5.10 您使用本服务进行支付或使用该账户登陆其他支持本服务的平台时,您即授权本公司将您的个人信息和交易信息披露给与您交易的关联站点,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的真实姓名、联系方式、账户状态。
5.11 如果在本网站使用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艺狐在线电子钱包金额,本公司有权利关闭该使用人的账户或要求其通过其它方式支付支付差额。
5.12 您不得将本服务用于非本公司许可的其他用途。
5.13 交易风险
5.13.1在使用本服务时,若您未遵从本服务条款或网站说明、交易页面中之操作提示、规则,则本公司有权拒绝为您提供相关服务,且本公司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若发生上述状况,而交易已先行生成,您同意本公司有权直接自相关账户余额中扣回款项及(或)禁止您要求再次使用此笔款项之权利。此款项若通过退返已汇入您的银行账户,您同意本公司有向您事后索回之权利,因您的原因导致本公司事后追索的,您应当承担本公司合理的追索费用。
5.13.2因您的过错导致的任何损失由您自行承担,该过错包括但不限于:不按照交易提示操作,未及时确认交易操作,遗忘或泄漏密码,密码被他人破解,您使用的计算机被他人侵入。
5.14 提现手续费
5.14.1本公司拥有制订及调整提现手续费之权利,具体服务费用以您使用本服务时本网站上所列之收费方式公告或您与本公司达成的其他书面协议为准。
5.14.2除非另有说明或约定,您同意本公司有权自您委托本公司代管、代付的款项中直接扣除上述服务费用。
5.14.3因您的需要出现包括但不限于退返操作时,因使用银行渠道产生的费用需要由您自行承担,您同意本公司有权利自您委托本公司代管、代付的款项中直接扣除相关费用,当账户余额小于退返产生的费用时,本公司有权暂停为您提供该服务。
5.15 本服务所涉及到的任何款项只以人民币计结,不提供任何形式的汇兑业务。
5.16如您需要注销(永久冻结)您的电子钱包账户,应先经本公司审核同意。本公司注销(永久冻结)该账户,即表明本公司与您之间的协议已解除,但您仍应对您使用本服务期间的行为承担可能的违约或损害赔偿责任,同时本公司仍可保有您的相关信息。
六、 "电子钱包服务"使用限制
6.1 您在使用本服务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您所在国家或地区之法令及相关国际惯例,不将本服务用于任何非法目的(包括用于禁止或限制交易物品的交易),也不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务。
6.2 您不得利用本服务从事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之行为,否则本公司有权拒绝提供本服务,且您应承担所有相关法律责任,因此导致本公司或本公司雇员受损的,您应承担赔偿责任。上述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6.2.1 侵害他人名誉权、隐私权、商业秘密、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合法权益。
6.2.2 违反依法定或约定之保密义务。
6.2.3 冒用他人名义使用本服务。
6.2.4 从事不法交易行为,如洗钱或其他本公司认为不得使用本服务进行交易的物品等。
6.2.5 非法使用他人银行账户(包括信用卡账户)或无效银行账号(包括信用卡账户)交易。
6.2.6 违反《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使用银行卡,或利用信用卡套取现金(以下简称套现)。
6.2.7 利用系统漏洞进行与您宣称的交易内容不符的交易,或不真实的交易。
6.2.8 从事任何可能含有电脑病毒或是可能侵害本服务系统、资料之行为。
6.2.9 其他本公司有正当理由认为不适当之行为。
6.3 您理解并同意,本公司不对因下述任一情况导致的任何损害赔偿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商誉、使用、数据等方面的损失或其他无形损失的损害赔偿 (无论本公司是否已被告知该等损害赔偿的可能性):
6.3.1 本公司有权基于单方判断,包含但不限于本公司认为您已经违反本协议的明文规定及精神,暂停、中断或终止向您提供本服务或其任何部分,并移除您的资料。
6.3.2 本公司在发现异常交易数据或有疑义或有违反法律规定或本协议约定之虞时,有权不经通知先行暂停或终止该账户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对该账户名下的款项和在途交易采取取消交易、调账等限制措施),并拒绝您使用本服务之部分或全部功能。
6.3.3 在必要时,本公司无需事先通知即可终止提供本服务,并暂停、关闭或删除该账户及您账号中所有相关资料及档案,并将您滞留在该账户的全部合法资金退回到您已预设的银行账户。
七、 协议终止
7.1 本协议在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情形时终止:
7.1.1 买家未竞拍成功的,本协议自保证金释放之时起终止;
7.1.2 买家竞拍成功且未出现竞拍不买情形的,本协议自交易成功之时起终止;
7.1.3 买家竞拍成功且卖家在买家付款前关闭交易订单的,本协议自订单关闭且保证金释放之时起终止;
7.1.4 如买家在线签署的《艺狐在线电子钱包使用规则》、《艺狐在线线上支付协议》、《艺狐在线服务规则》、《直播竞拍保证金支付协议》、《艺狐天天拍服务条款 》、《艺狐在线隐私条款》等相关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则本协议将同时终止;
7.1.5 本协议(含规则)调整时,您明示并通知艺狐在线不愿接受新的协议内容,则本协议自艺狐在线收到您通知之日起终止;
7.1.6 艺狐在线有权提前15天以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协议;
7.1.7 其他协议终止条件发生或实现,导致本协议终止。
八、 免责及有限责任
8.1 本协议项下的竞拍平台技术服务将按“现状”和按“可得到”的状态提供,艺狐在线将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尽最大努力提供相应的安全措施以保障服务安全和正常运行。但由于可能存在的计算机病毒、网络通讯故障、系统维护等方面的因素以及可能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艺狐在线在此明确声明对技术服务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服务的可适用性、没有错误或疏漏、持续性、准确性、可靠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对此买家予以理解并不应要求艺狐在线在以下情况下承担责任:
8.1.1 系统停机维护;
8.1.2 通讯终端或电信设备出现故障不能进行数据传输的;
8.1.3 因台风、地震、海啸、洪水、停电、战争、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之因素,造成系统障碍不能提供服务的;
8.1.4 由于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调整或故障、网站升级、第三方问题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务中断或者延迟。
8.2 艺狐在线仅向您提供技术平台以便您与卖家之间达成拍品相关的交易,艺狐在线并非交易的参与方,不对卖家的任何口头、书面陈述或者向艺狐在线上传的线上信息及拍品之真实性、合法性做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担保,或对此承担任何责任。如因拍品交易产生纠纷的,均由卖家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所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 其他约定
9.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
9.2 因艺狐在线与买家就本协议的签订、履行或解释发生争议,双方应努力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艺狐在线和买家同意由艺狐在线住所地法院管辖审理双方的纠纷或争议。